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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归於无物

篇:第十四章         出处:老子

复归於无物

上一句:

绳绳兮不可名

下一句:

是谓无状之状

原文及意思:

《第十四章》

  视之不见,名曰夷;听之不闻,名曰希;搏之不得,名曰微。此三者,不可致詰,故混而為一。其上不皦,其下不昧,绳绳兮不可名,复归於无物。是谓无状之状,无象之象,是谓恍惚。迎之不见其首,随之不见其后。执古之道,以御今之有。能知古始,是谓道纪。

上一句:绳绳兮不可名     下一句:是谓无状之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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