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乃以实告

篇:紫花和尚         出处:聊斋志异

乃以实告

上一句:

固要之

下一句:

丁叹曰孽自前生

原文及意思:

《紫花和尚》

  诸城丁生,野鹤公之孙也。少年名士,沉病而死,隔夜复苏,曰:“我悟道矣。”时有僧善参玄,遣人邀至,使就榻前讲《楞严》。生每听一节,都言非是,乃曰:“使吾病痊,证道何难。惟某生可愈吾疾,宜虔请之。”盖邑有某生者,精岐黄而不以术行,三聘始至,疏方下药,病愈。既归,一女子自外入,曰:“我董尚书府中侍儿也。紫花和尚与妾有夙冤,今得追报,君又活之耶?再往,祸将及。”言已遂没。某惧,辞丁。丁病复作,固要之,乃以实告。丁叹曰:“孽自前生,死吾分耳。”寻卒。后寻诸人,果有紫花和尚,高僧也,青州董尚书夫人尝供养家中;亦无有知其冤之所自结者。

上一句:固要之     下一句:丁叹曰孽自前生
乃以实告所属专题:本文《乃以实告》